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,煤、電、油等能源不僅價格連年攀升,而且供應緊張,水泥企業普遍面臨煤、電供應不足和生產成本上漲的壓力。為了減少我國水泥工業產品的能源消耗和對大氣污染物的排放,******制定了G
B 16780-2007《水泥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》和G B
4915-2004《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兩個強制性標準,水泥企業將面臨能耗和排放的雙重限制。
目前,在我國沒有使用助磨劑的水泥中,熟料含量按65%的平均比例計算,在水泥生產中通過使用助磨劑平均少用10%的熟料(6.5個百分點)是可能的,這樣每噸水泥可少用0.065噸熟料。如果按我國年產13.5億噸水泥計算,可少用8775萬噸熟料。按現有企業日產4000噸熟料的能耗標準要求,以可比綜合煤耗每噸120千克標準煤、綜合電耗每噸68千瓦時計算,每年減少熟料用煤1053萬噸、用電59億千瓦時,扣除等量混合材的烘干用煤耗和電耗,使用助磨劑的節能效果還是非常明顯的。同樣,若助磨劑不是用來減少水泥中的熟料而是提高粉磨效率,當提高臺時產量10%時,按水泥綜合電耗每噸37千瓦時計算,全年也可節電近50億千瓦時。
總之,使用助磨劑所產生的效益是多方面的,不只是降低熟料一項,產生的經濟效益也不僅僅是熟料與混合材的差價。但對水泥企業而言,不可能在同一時間同時獲得上述所有效益,只能是通過企業自身的努力,結合其在生產、銷售、能源供應等方面的具體情況,靈活地使用助磨劑,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助磨劑的作用。
上一條:
新型混凝土增效劑的經濟效益有多大
下一條:
聚合多元醇的具體用途有哪些?